小区三次着火,消防栓没水,灭火器过期物业

7月21日郑州市的明天花园着火,业主告诉记者小区三次着火,消防栓里没有水,灭火器过期,要讨个说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发当天,有业主表示他们家在7楼,突然就听到乱糟糟的声音,随后闻见一股子皮子味,一开门就看到消防员在他们家门口,她拿着东西就往楼下跑?当时害怕死了,腿都是软的。站在楼下呢,就看到一股一股的黑烟往外。

虽然火已经灭了,但是站在楼道里依然能闻到一股烤糊的味道,门上、墙上、包括天花板上到处都是黑乎乎的一片。小区的业主告诉记者,这不是 次着火了,而是第三次了,消防车来了之后,双方栓里都没有水,更可怕的是灭火器都是过期的,而且已经过期半年了。记者查看了其他楼层的消防栓和灭火器都是同样的情况。而且着火之后,过道的天花板亮着灯还滴着水,小区物业也没有人出来处理这个事情。

这已经是小区打三次着火了,为什么还存在消防栓里没有水,灭火器过期等一系列的问题呢?面对这些问题小区又是一个什么态度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来到了小区物业,面对业主们的质疑,物业处工作人员却丝毫不予理睬。小区业主找到了物业的灭火器,物业的灭火器是可以正常使用的,生气质问“你们的是命,我们的就不是命?”火灾发生的时候小区的逃生器具全部失效,那么这个责任是谁来承担?小区已经是第三次着火,物业都没有警示、吸取教训,现在业主们都希望物业的人出面解决这问题,希望小区物业应该对大家的生命负责。

东风路街道办明天花园社区的书记在接受采访时说,年到年,在对小区安全检查的时,就发现该小区存在很多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多次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那为何多次下令更改,却迟迟不改呢?那这个问题到底要如何让解决呢?

之后我们的记者联系到了消防部门针对这一情况进行调查,消防部门过来查验,告诉记者目前小区着火原因正在调查当中,下一步办事处、派出所对物业进行约谈,再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该依照相关法进行处罚。

根据我国消防法第16条明确规定:相关单位应该确保所配备的消防设施是安全有效的,目前,改小区物业负责人依旧没有露面,在这里希望小区负责人能够摆正自己的态度,该整改整改,不要拿居民的生命安全当儿戏。

(注:图片素材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w/2257.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苏ICP备1803453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