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职院保卫处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当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教体函〔〕31号)精神,学院保卫处根据学院疫情防控办安排,特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加强人员管理
1.中高风险所在区市师生严禁返校,对返校后出发地变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师生落实隔离措施。
2.各系部原则上不得批准师生离开忻州市忻府区。师生在校期间坚持每日健康打卡,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如有突发疾病的,医院联系就医。
3.保卫处负责对所有外省进校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测体温,本校教师员工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进入校园佩戴口罩、出示胸卡,严禁驾车携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快递人员进入校园。
二、加强保卫处校园防控管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各值班组:值班人员(包括公寓保卫人员)按照总值班表,对学院实行定岗定人管理。早8:00主楼前看管车辆乱停放。上午10:00,中午11:30--12:30。下午4:30---6:00三个时间段,重点南墙东、西栅栏,防止学生翻墙出校和接收快递,外卖。
三、工作目标:保卫系统严格落实学院防控各项要求,严禁任何人员、车辆、不明来源物资、物品出入校园。
忻州职院学生安全工作委员会“一日一查”巡查记录表
时间:年4月4日;地点:教学楼;巡查部门:督察部;巡查问题:未锁门:(20检验三班辅导员:张晋瑜安全员:管春燕);(21汽修班辅导员:孟宪*安全员:孙志浩);(21机电班辅导员:孟宪*安全员:尹二强)
时间:年4月5日;地点:教学楼;巡查部门:组织部;巡查问题:无
时间:年4月6日;地点:教学楼;巡查部门:宣传部;巡查问题:无
时间:年4月7日;地点:教学楼;巡查部门:督察部;巡查问题:无
时间:年4月8日;地点:教学楼;巡查部门:组织部;巡查问题:未锁门:护理二系高护9班辅导员:郝艳茹安全员:常虹;(门口消防栓门损坏)(旁边消防栓玻璃损坏)(门口消防栓门损坏)(旁边消防栓玻璃损坏)(门口消防栓门口损坏)(门口安全出口灯损坏)
学生工作安全委员会
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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