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塞的消防通道和无水的消火栓
堵塞的消防通道
和无水的消火栓……
消防通道是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通道。对业主车辆停放等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物业公司能否以设置了禁停标志为理由而免责?消火栓等消防器材长期不能正常使用,物业公司能否以小区消防管道瘫痪,大修基金使用程序复杂为由免责?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物业公司疏于维护管理消防通道、设施而承担火灾损失的案件。
案情回顾
年7月,重庆市长寿区某小区商业步行街一商铺因雷击引起收银台东侧冰柜线路故障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接警后,立即出动开展消防救援工作。但因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占用、堵塞,无法通行。消防员只能携带消防水管等消防器材步行到达火灾现场实施救援。而救援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发现火灾现场就近对面、侧面、右侧共7消火栓均无法正常使用。最后救援人员通过该小区内远处草坪上设置的消火栓将火扑灭。上述客观事实的存在导致救援人员无法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导致火灾损失扩大。
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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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负有对小区的安全防护义务;楼内、外消防设施的维护、养护、运行和管理义务以及小区的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管理义务。本案中,物业公司虽辩称已设置了禁停标志,但未提交证据证实火灾发生时亦设置了禁停标志,也未提交证据证实火灾前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了劝导、制止。物业公司辩称消防栓无法正常使用是因为消防管道瘫痪,大修基金使用程序复杂,且提交《消防设施维修方案与工作流程的公示》,但该公示显示的时间已晚于火灾事发8个多月,无法证实火灾前已启动大修基金程序。以上情形,均无法证实物业公司已对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尽到维护、管理义务。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物业公司对火灾的管控、蔓延、扑灭均存在延误或阻碍,对于火灾损失的扩大存在过错,应对商铺扩大损失部分承担责任,遂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商铺损失.5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通道是发生火灾时,消防人员实施救援和疏散被困人员的安全通道。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是在发生火灾时,及时进行自救或者救援人员扑灭火灾的基本设施。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或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均会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撰稿:王丽
原标题:《堵塞的消防通道和无水的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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