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违法停车,如何举报怎么处罚

现在很多小区

车位难找,车难停

部分车主们往消防通道上

挤一挤,占一占

“蹭”到了停车位

于是

消防通道越变越“瘦”

挡住了救火救人的

生命通道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

多堵一分一秒

都可能造成生命的消逝

火灾救援时

因占用消防通道被掀翻的轿车

如何举报?怎么处罚?

Q:发现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怎么举报呢?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可向当地平台或火灾隐患举报热线反映。

Q:占用消防通道会被处罚吗?

答案是肯定的。

占用消防通道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 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此外,部分地区也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对占用消防通道进行处罚。

例如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或者损坏消防设施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元的罚款。占用、堵塞、封闭其他共用部位,或者损坏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处罚案例

年3月东莞万江一物业公司因“负责的物业小区存在小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被消防部门处以4.5万元罚款。

年7月在无锡市梁溪区某小区门口消防员在出警时,就遇到了一起堵塞救援通道的案例;民警发现其中两辆车辆正停在通道口,阻碍了消防救援车辆的通行。民警对2位车主分别处以罚款、警告。

因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广州某家居公司被罚款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年10月16日,处罚机关为广州市天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截图来源:信用广州网站

电子告知单

近日,湖南长沙一消防救援大队正式启用“电子告知单”,对辖区重点单位消防车道进行整治。

这是全国范围内消防监督执法领域,首次使用“电子告知单”。

传统告知单↑电子告知单↑

此“电子告知单”整体呈“脸盆”状,外部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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