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布幼儿园建设标准,具体要求看这里
3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适应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提高全区学前教育质量,我区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标准》对幼儿园的选址布局、规模、规划设计、建设用地组成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幼儿园选址布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便利、地势较高、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无污染源,公共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地段。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
幼儿园周围米范围内,禁止规划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和垃圾转运站、娱乐场所、网吧等产生噪声、废弃物的设施。本《标准》实施前已经设置的,由市、县(区)人民*府逐步予以搬迁或者拆除。
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规模与居住人口相匹配的幼儿园。原则上每人至人的区域内应设立一所规模为3个班至6个班的幼儿园;每人至人的区域内应设立一所规模为9个班至12个班的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岁至4岁)25人;中班(4岁至5岁)30人;大班(5岁至6岁)35人。
幼儿园应独立设置,有围墙、大门和传达(安保)室,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便进入,确保幼儿园安全。整体规划应因地制宜,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有利于人流疏散,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幼儿园建筑与毗邻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划、消防、抗震、卫生等有关规定。抗震、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等级应与当地中小学校舍等级相同。幼儿园有良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幼儿活动室应当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3小时,室外活动场地应保证有一半以上面积在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
幼儿园建筑应合理组合,建筑形式和风格力求体现儿童特点。园内绿化用地应结合使用功能、特点及建筑景观等要求,与园舍建筑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充分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立体化、生态化的特点。园内主要道路应根据通行和消防要求建设。幼儿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不宜设在交通主干道,应有利于交通疏散,园门外侧必须留有缓冲地带。园内室外给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等管线,根据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合理设计。污水排放纳入城市管网系统;防火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栓;用电负荷留有余量;室外管线采用地下管暗设。安全、防噪声、防火与疏散、给水与排水、采暖与通风、燃气、电气、通讯等要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在园内适宜的地方设置国旗旗台、旗杆。
《标准》对建设用地做了明确规定,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建筑用地指建筑物占地,四周道路。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
室外活动场地包括共用活动场地、分班活动场地。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应不小于4㎡/生。共用活动场地应设置游戏场地、活动器械场地、30m直跑道、沙池、戏水池、自然生物园地(种植园地及饲养区)等。其中游戏场地包括硬化场地和软化场地。每班活动场地不少于60㎡。
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种植园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的零星绿地面积。绿化用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小于2㎡/生,规划指标不小于4㎡/生。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扩大绿化面积,绿地率不低于总面积的35%。绿地中严禁种植有*、带刺、有飞絮、病虫害多、有刺激性气味的植物。
根据幼儿园不同类别,生均建设用地面积标准为:自治区级三类园≥15㎡/生;自治区级二类园≥18㎡/生;自治区级一类园≥20㎡/生;自治区级示范园≥23㎡/生。(宁夏日报记者张贺)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矩阵
原标题:《宁夏公布幼儿园建设标准,具体要求看这里!》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h/4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