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提醒这类井盖上千万不要停放车辆

北京中科医院都是假的 http://baidianfeng.39.net/a_zzzl/170125/5212076.html
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张宇“您好,我是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的执法监督人员,车牌号京xxx是您的车吗?是这样的,您的车停在了消防栓上,请您抓紧时间将车辆挪走。”2分钟后,私家车车主来到现场,执法监督人员对其遮挡消防栓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上述一幕发生在9月12日,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在联合高米店街道对社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恰好停在了一处“特殊”的井盖上——遮挡住了一处地下式消防栓。经询问得知,私家车主为一时方便,便随意将车停放在了路旁,并未考虑到遮挡消防栓的后果。消防栓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固定消防设施,分为室内消防栓和室外消防栓两种。地下消防栓是室外消防栓的一种,是城市、厂矿、电站、仓库、码头、住宅及公共场所必不可少的灭火供水装置。主要用于向消防车供水或直接与水带、水枪联接进行灭火,是室外必备消防供水的专用设施。据悉,一般消防栓井盖上都有一个“消”或者“消防”字样,就像污水井盖有一个“污”字,电井盖有一个“电”字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针对物业管理单位未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处以了2.5万元的行政处罚。消防栓如若被无故遮挡,会严重影响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威胁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此提醒大家,为了消防安全,我们要爱护城市公共设施,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h/7004.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