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来电深度参与编制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该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环境要求、运营管理要求、服务要求、评价改进与退出。标准自年03月30日发布,于年07月01日实施。
作为该标准文件起草单位之一,全来电与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北京交通发展研究院、北京明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米橡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绿星小绿人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易马达科技有限公司一起完成了编制工作。#年度盘点#为了提高安全性,安装环境有严格要求
充换电设施宜设置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不得占用人行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充电设施宜靠近消防站、消防栓或水源,确保发生异常状况时具备应急水源灭火条件。充电设施不应设置在高温、易积水和易燃易爆场所,不应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的厂房仓库及设有可燃易燃外保温建筑贴邻设置。充电设施不应设置在地势低洼或建筑物雨水管口、河道等附近,应与污水、自来水、燃气、电力等地下设施管道、井盖保持1m以上安全距离。充电设施周围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充电设施运营场所应设置24小时可视监控系统,监控系统的搭建可利用既有监控资源,监控界面应覆盖全部充电设施及充电车辆。
加强巡检,避免非充电车辆占位
充电设施应根据位置、利用率等对巡检频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巡检频次不低于三个月一次。应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制定整改计划,按计划进行检修。
此标准对场地管理单位也增加了要求,场地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充电设施周边干净整洁,防雨措施齐全有效。发现充电设施周边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充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告知运营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必要时应采取断电措施。场地管理单位应将停车、充电秩序管理纳入日常管理,避免非充电车辆占用充电车位,确保同一个充电插座不能连接多个充电器。
收费公开透明
对于消费者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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