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道起火消防栓内却没水急煞业主

近日,西宁新千华府小区14号楼业主致电反映,年12月28日晚上7点左右,14号楼的烟道突然着火。危急关头,业主们自发在   记者从小区物业了解到,他们初步推测起火的原因可能是烟道里可燃的生活垃圾被点燃了,他们发现火情后 时间赶到现场灭火。因1楼至3楼全是空铺面,冬季气温低,怕冻坏上水管道才排掉了1楼至3楼消防栓里的水。

  就此,城东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说,经过检查,该小区1楼到3楼的消防栓管道内确实没有水,4楼以上管道内水压足够。他们已经督促物业工作人员尽快给1楼至3楼的消防管道通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物业应确保消防设备时刻处于正常可运行的基本状态,确保消防管道、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时刻保持畅通。如因物业失职失责造成消防设施不能发挥其作用,导致火灾发生、火情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的,物业要担责。此次,针对该小区存在的情况,将对物业处以元至0元罚款。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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