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打开消防栓取水还不关紧阀门市民呼吁守

新民晚报讯(记者徐驰通讯员孟繁强)最近,家住鲁班路的市民汪先生向新民晚报记者报料称,位于斜土路鲁班路公交站有一只消防栓,经常有人用扳手打开龙头,从消防栓里取水。图说:身着橘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员正在打开消防栓取水孟繁强摄记者从汪先生拍摄的照片和视频上看到,一名穿着橘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员打开消防栓,往一只白色塑料里取水。取完水后,由于没有关紧阀门,仍有不少水流向人行道。有行人指出,他不仅不能擅自随意动用消防设施,即便有取用的道理,也不能肆意妄为,导致用水浪费。不过,当事人并不理睬继续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取水使用。记者查询相关法律后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汪先生表示,水务部门对于需要用水的单位设有专门的取水设施。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路边消防栓的管理,保证消防栓完好。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td/543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苏ICP备1803453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