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逛县城发现财路盗窃200余套消
近日陕西省丹凤县公布了一起典型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76年生,陕西丹阳县人)潜入丹凤县城小区内专门盗取小区内消防栓的水枪、卡扣,得手后李某便将水枪、卡扣等物品以废品的名义卖给废品站。到案后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是让李某想不到的是其偷盗消防用品的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盗窃罪,目前当地法院已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李某提起上诉。
据了解李某平时在家以务农为生,农闲时节李某也会到县城找些零工挣些钱补贴家用。在一次打工期间李某发现县城各个小区居民楼上都有消防栓,而消防栓内的水枪、卡扣等物品都异常“沉重”,再加上很多小区消防栓的门并不结实,所以李某就动起了“偷消防栓内设备卖废品”的歪心思。下定决心之后李某骑着自己的摩托车来到了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事处某小区并顺利的偷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
第二天李某拿着自己盗取的“战利品”找到了一家废品站并以每斤4.5元的价格和对方谈好了收购价格。随后三天李某多次潜入作案地实施偷盗,最终李某将该小区内2号楼、5号楼、7号楼等14栋楼房的余套水枪和卡扣卸掉盗走。最终李某在偷盗消防用品的过程中被居民发现,当地派出所接警后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李某也被到场处置的民警抓了个人赃俱获。
安全无小事,消防栓是居民小区突发火警时的救命稻草,消防栓被破坏之后一旦出现火警警情,那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事后法院认定李某的偷盗行为直接让小区内约余户(近名居民)的消防安全承受了重大威胁,最终李某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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