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用消火栓救命水小心被罚款5000元
华声在线3月23日讯消防用水被盗用,成了施工用水、饭店用水……3月23日,长沙市供水行政执法综合办公室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执法专项行动,针对私启消火栓、偷盗用水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查处。上午,三湘都市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长沙市雨花区圭塘香樟东路中南家园。该小区内一处消火栓的接口处接了一根水管,长约30米,绵延在地面。经查实,该水管是附近一施工工地私自接上的。“该施工单位的行为已经是违法了。”长沙市供水行政执法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胡大为表示,根据《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灭火救援和消防训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消火栓。“单位和个人擅自启用消火栓,不仅损坏接口,万一发生火灾,还将会影响消火栓的正常使用。”“由于附近只有居民用水,施工用水不便,就想图个方便,便接了消火栓的水。”施工工地负责人石先生表示,会立即停止盗用消防栓的行为,也会督促作业者,规范作业。胡大为告诉记者,“若能确定盗用水量,将对其处以盗用水量水费的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若盗用水量无法计量,则对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记者了解到,当天上午,本次专项行动发现并查处4起偷(盗)用水行为。执法人员也提醒市民,若发现供水用水违法违规的情况,可拨打-进行举报;也可发送举报信息至邮箱csgsx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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