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遮挡消防设施涉嫌违反消防法
本文转自:中工网
年8月5日,某消防安全队在巡查时发现,某小区商户在进行装修时,自行安装墙柜,导致楼内的消火栓箱门被遮挡。该商户的行为是否违法?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首先,《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由此可见,该商户自行安装的墙柜遮挡消火栓箱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
其次,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中规定:“4.0.1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擅自减少、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等。4.0.2建筑内部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或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可见,该商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消防法》,还违反了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商户应当及时拆除遮挡消火栓箱门的柜体,即便对消火栓箱门周围进行装修,其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也应当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或者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
最后,该商户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因此,该商户不但应当及时拆除遮挡消火栓箱门的柜体,还可能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律师提示,消防安全不容忽视。小区的公共场所都应该配有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这些无疑是保障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道强有力防线。并且,小区的每位居民都应当将消防安全重视起来,不要私自将杂物堆积在消防设施周围,更不要将消防设施遮挡。小区的物业也应该对消防设施做进一步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的设施及时维修处理,对存在隐患的消防设施尽快整改,让居民住的放心,住的安心。
(据天津工人报消息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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