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古廊桥保护的检察力量
本文转自:法治网
□本报记者王莹
□本报通讯员张世福
贯木拱廊桥是世界桥梁史上的“活化石”,也是闽浙地区特有的文化名片。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被誉为“世界贯木拱廊桥之乡”“中国木拱廊桥文化之乡”,拥有的19座廊桥均为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杨梅州桥、鸾峰桥、仙宫桥等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寿宁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司法+保险”古廊桥保护模式,针对寿宁县内贯木拱廊桥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廊桥司法保护工作,旨在通过将单向的检察监督转变为多方协作配合,协商解决办法,共同凝聚保护贯木拱廊桥文物的合力,更好地保护好“历史文脉”。
“三个一”创新解决廊桥保护痛点
寿宁县现有的贯木拱廊桥约占全国数量的五分之一,建造或重建于清朝乾隆年间至新中国成立之初各个时期,是木拱廊桥发掘数量最多、年代序列最齐的县。寿宁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这些文物长期并未受到足够的保护,在消防措施、桥体修缮、日常管护上均存在问题。
针对廊桥保护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寿宁县检察院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利用一份报告、一个中心、一份保险的“三个一”举措,解决廊桥保护的痛点、难点问题,以“我管”促“都管”,凝聚廊桥保护合力。
面对专项资金空缺的问题,寿宁检察就廊桥保护现状及时向寿宁县委、县*府呈报了廊桥文物保护情况调查报告,促成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古廊桥保护,强调要对照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全面摸排整改,并议定原则同意设立县级木拱廊桥保护专项资金,推动各职能部门开展清除古廊桥内神龛香炉、桥体修缮维护和添置火灾报警器等保护管理工作。
面对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寿宁检察联合县法院、公安局、文旅局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就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专题会商、协作办案、交流研讨、协同普法等方面达成共识,并成立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同创新中心,联合签署司法协作框架意见。
同时,寿宁检察设立廊桥文化保护检察联络员,由公益诉讼检察官担任,负责对接桥员制法官、廊桥文化遗产保护专家顾问和廊桥保护员,定期到廊桥所在地监督廊桥文化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协同开展纠纷调处、普法宣传等工作,形成“1+1+1+1>4”的共赢效果。
面对专业保护缺乏的问题,寿宁检察联合县法院、公安局、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廊桥所在乡镇召开古廊桥司法保护协调会,通报廊桥文物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执法、司法中存在的新问题。对廊桥文物保护执法中涉及的行*争议,由协作单位提前介入,解决涉廊桥刑事案件在受理、管辖、审理、执行等方面不顺畅问题。
还促成了鳌阳、下*、坑底三个乡镇*府为杨梅州桥、鸾峰桥、飞云桥等6座国保级、1座省保级古廊桥办理了文物保护保险,总保额为万元。
刚性检察建议贯穿监督全程
“在此次行动中,我们‘点到点’全面深入调查,‘面对面’宣告检察建议,‘实打实’核实整改成效,确保检察活动质优效高,督促职能单位切实整改,保障了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寿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世福说。
年3月,寿宁县检察院组成专项办案组,对县辖区内19座贯木拱廊桥保护情况开展专项调查。
经过现场勘验、询问廊桥管护人员、查阅寿宁县关于廊桥保护相关文件后,寿宁县检察院发现,县内廊桥存在明火祭祀痕迹未清除、桥面板腐烂破损未修缮、标志说明设置不到位等问题。
为督促责任单位及廊桥所在属地乡镇人民*府履行廊桥保护职责,寿宁县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决定启动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同年6月,寿宁县检察院向县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廊桥属地人民*府等相关单位发出8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并由分管副检察长公开宣告送达,督促依法履职。
宣告会议上,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强调了廊桥保护的重要性,对检察建议的目的、意义及法律效果进行了阐释。各单位负责人均当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保证将认真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抓好整改,彻底消除存在隐患,切实加强廊桥保护力度。
随后,寿宁县检察院联合县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陆续前往廊桥所在乡镇,实地核查相关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与廊桥所在乡镇沟通,找问题、纠错漏、提方案;对部分涉及多部门的疑难问题,帮助对接相关部门,厘清职能分工,畅通信息交流;对整改进度较慢的单位,向其释明检察机关行*公益检察程序,阐明检察机关对不按照检察建议进行履职的单位将提起行*公益诉讼的法律后果。
初步形成完备科学可持续保护体系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寿宁县检察院着眼大局,在凝聚各方廊桥保护合力,督促职能单位履职尽责的基础上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做好“后半篇”文章,初步形成了完备、科学、可持续的保护体系。
“截至去年10月,各职能部门及廊桥属地人民*府对照检察建议内容,按照职能分工,全面摸排,建立整改台账,切实整治存在问题。”张世福表示。
寿宁县文旅局设置了文物保护标志牌,并重新修订《寿宁县木拱廊桥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属地乡镇人民*府积极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开展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清除桥内香炉、裸露电线等火灾隐患,完善消防栓、消防给水系统、临山防火隔离措施,并聘请廊桥协管员、加强廊桥日常管护及保护宣传。
如今,在寿宁县检察院的牵头努力下,受到精心维护的一座座贯木拱廊桥耸峙在两山之间、清流之上,恰似山间彩虹,与碧水、青山、蓝天相映成趣,绘就了一幅幅俊美的生态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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