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开消防栓取水无牌准驾不符十堰这个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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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没有拍照的罐式洒水车,竟私自打开了路边的消防栓取水。10月4日下午,这辆车被交警部门给抓了个正着。因为涉嫌无牌上路等多项违法行为,这辆车的驾驶人面临着多项处罚。

4日下午4时许,十堰市交管局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凯旋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罐式洒水车不仅没有悬挂车牌,还逆向停在路边,民警走近一看,该车驾驶员正在使用消防栓取水。

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徐某仅持有C1驾驶证,只能驾驶七座以下的小型客车,并没有取得中型货车驾驶证。不仅如此,徐某在年购得此车后,一直没有上牌,他盗取消防栓内水是为附近某工地降尘使用。

据介绍,未办理任何车辆上牌手续及购买强制保险的车辆,上路违法作业,属于“黑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如果驾驶无牌车上路将处以记12分的处罚。

目前,徐某的无牌罐式洒水车被依法暂扣,他也面临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准驾车型不符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并处的严重处罚。

此外,记者从市水务公司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洒水车在路边的消防栓上取水,必须要首先在水务公司报备,否则都属于违规行为。比如环卫局所属的洒水车,都是在水务公司做过报备的。文、图/记者何利通讯员蒋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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