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安装风管及配件制作安装

5.1安装

5.1.1风管及配件制作安装

一)施工程序:

施工准备→配合土建预留、预埋→测绘施工草图→板材下料加工→风管与设备、附件连接→风量测定及调整→交工验收。

二)主要施工方法:

(-)设备制作:

该工程通风设备其制作严格执行行业标准。

风管的安装:

风管安装要在土建条件成熟后进行,其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1、风管可拆卸的接口及调节机构,不得装设在墙或楼板内。

2、风管及部件安装前,应清除内外杂物及污物,并保持清洁。

3、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做漏光法检测,每10m接缝漏光点不应超过2处,且m接缝平均不应大于16处。

4、现场风管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其有效截面。

5、风管的支吊架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风管与部件支吊架的膨胀螺栓位置应正确、牢固、可靠。

靠墙的风管可采用悬臂支架,靠墙、柱安装的风管采用托底吊架。

吊架的吊杆应平直,螺纹应完整、光洁。吊杆需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吊杆直径的6倍,并应两侧焊接。

支、吊架的螺孔应采用机械加工,不得气割开孔。

6、风管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其位置应正确、受力应均匀。

7、支吊架不得设置在风口、阀门处、吊杆不可直接固定在法兰上。

8、风管支吊架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风管水平安装时,长边尺寸小于mm时,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或等于mm时不应大于3m。

风管垂直安装时,间距不应大于4m,每根立管的固定件不应少于2个。

9、悬吊的风管及部件应设置防止摆动的固定点。

10、采用法兰连接时,应有防冷桥的措施,法兰垫片的厚度宜为3-5mm,垫片应于法半平齐,不得凸入管内。

11、连接法兰的螺栓应均匀拧紧,其螺母应在同一侧,法兰的四角应设置螺栓孔,其四角的铆钉孔也应尽量靠近转角,一般不应大于50mm。

5.1.2部件安装:

部件安装前应对其外观、动作灵活性、规格型号等方面进行检查,无异常方可安装,其连接应牢固,活动件灵活可靠,松紧适度。风口安装须在土建工序完后进行,有吊项及高级装饰的要密切配合,部件安装要求如下:

1、风口外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划伤、压痕与花斑、颜色应一致,焊点应光滑。

2、风口的转动,调节部分应灵活、可靠,定位后应无松动现象。手动式风口叶片与边框铆接应松紧适当。

3、散流器的扩散环和调节环应由轴,径向间距分布应匀称。

4、风口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5、阀板与壳体的间隙应均匀,不得碰擦。

6、调节阀的拉杆或手柄的转轴与风管结合处应严密,拉杆可在任意位置固定,手柄开关应标明调节的角度;阀板应调节方便,并不得于风管碰擦。

7、多叶风阀的叶片间距应均匀,并闭时应相互贴切,搭接应一致。

8、防火阀及排烟阀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失火时外壳、叶片应能防止变形失效,其板材厚度不应小于2mm。

(2)转动件应采用铜、不锈钢及镀锌铁件等防腐蚀的金属材料制作,并应转动灵活。

(3)易熔件应为消防部门认可的标准产品,其熔品温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4)防火阀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符合一般阀件的普通规定。

9、所有阀件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部位。

10、防火阀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易熔件应迎合气流方向,安装后应做动作试验,其阀板的启闭应灵活,动作应可靠。

11、风口的安装,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边框与建筑装饰面贴实,外表面应平整不变形,调应灵活。

12、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偏差不应大于3/0,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0。

13、静压箱的制作安装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5.1.3设备安装

各类通风设备安装应在土建条件允许下进行,安装前设备拆箱进场要请建设单位及有关人员共同进行,查规格对型号及设备器具的完好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大型设备吊运就位要制定方案,有专人负责,以确保安全。设备就位前须认真检查设备基础的砼强度,并认真清除地脚螺栓预留孔内杂物,并用水冲冼干净,设备就位后,要用水平尺找平,多台设备要拉线找齐,标高一致用楔型垫铁垫牢。地脚螺栓按要求放正、对准,用同标号砼浇注,待砼强度达到要求后,再紧固螺母螺栓丝扣,外露螺母为3-4扣,设备就位安装中要注意产品的保护,涉及出水、回水管要封堵,防止杂物进入。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开箱检查人员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组成。

设备的开箱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开箱清单核对设备的型号、规格及附件数量。

(2)设备的外形应规则、平直、圆弧形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偏差,结构应完整,无缺损。

(3)金属设备的构件表面应除锈和防腐处理,外表面的色调应一致,且无明显的划伤、锈蚀、气泡伤划和剥落现象。

(4)非金属设备构件表面保护层应完整。

(5)设备的进出口应封闭良好,随机零部件,应齐全无缺损。

设备就位前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5.2控制系统的安装

控制系统的安装严格按照《建筑电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88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六节系统试运转及交工验收:

6.1通风系统安装完毕,系统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通风系统的测定和调整应包括下列项目:

1、设备单机试运转;

2、系统联动试运转;

3、无生产负荷系统联合试运转的测定和调整;

4、带无生产负荷系统的综合效能试验的测定和调整。通风与系统的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的测定和调整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参与配合;带生产负荷的综合效能试验的测定和调整,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配合。

单机试运转:

① 设备的试运转,应严格遵照设计要求及有关技术进行。各项调试须请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办好记录。

系统试运转及调试:

1)系统联动试运转应有通风设备单机试运转和风管系统漏风量测定合格后进行。系统联动试运转时,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必须协调,动作正确,无异常现象。

2)通风系统无生产负荷的测定与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通风设备的风量、余压与风机转速的测定;

系统与风口的风量测定与调整。实测量设计的偏差不应大于10%;

防排烟系统带冷(热)源的正常联合试运转应大于8h当竣工季节条件与设计条件相差较大时,仅做不带冷(热)源的试运转。通风系统的连续试运转应大于2h;

设计要求满足的其它项目。

3)风机噪声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执行。

综合效能的测定与调整:

通风工程应在生产负荷条件下做系统综合效能试验的测定与调整应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性质、工艺设计的要求确定具体试验项目。

6.2通风工程的验收分为竣工验收与综合效能试验两个阶段。竣工验收主要是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及评定;综合效能试验是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及评定;综合效能试验是对工程使用功能的检测及评估。

竣工验收:

通风工程的交工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质量合格;

通风工程交工验收的综合效能试验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设计、施工单位配合。综合效能的试验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并已具备生产试运转进行的条件下进行;

综合效能试验项目的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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