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违法停放危害多,请广大驾驶员守法
我停我的车
让别人没地可行
……
车辆随意停放
隐患重重
并非小事
希望你
不是其中一员
近日
我们收到网友举报
七星关区奥莱国际附近
区妇幼保健院附近
等路段存在车辆违法停放
影响交通出行
给过往行人、车辆带来极大的不便
接到举报后
我们将情况转至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
进行处理
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
对举报的路段机动车违法停放
影响出行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
并安排辖区中队加强巡逻值守
之后还将加大对城区
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还市民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城市道路违法停放有哪些危害?
01可能导致严重交通拥堵
机动车随意停放会占用路面,导致路段不畅通,而我们违章停放车辆的地方大部分都是学校,医院、银行以及饭店的附近,如果长时间将道路占据甚至道路两旁都停满车,道路变窄,就会影响过往车辆的通行效率,导致道路交通出现拥堵。有的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还会影响行人的行走。
02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由于违停车辆占用行车道,其他车辆通行时,没有足够的空间通行或会车,可能引发刮擦等交通事故,而由于车辆的停放,形成了盲区,有行人或非机动车通行等情况还可能引发*探头事故,影响交通安全。
03影响城市形象
违章放车辆会使城市的秩序出现混乱的现象,使得城市道路的交通环境无法得到提升,极大的影响了一个城市的文明形象。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
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试想一下
如果你忙着出行办事的时候
路上因为违法停放车辆而拥堵
你和家人开心出游
却因为违法停放车辆发生了事故
不得不处理
那会是怎样的心情
换位思考
不要认为违法停车不是什么大事
不要认为只要交警不在就没事
不要只顾自己的方便不顾他人安全
摒弃陋习,从我做起
随意停车妨碍他人和车辆通行
既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还要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承担责任
为了你和他人安全
请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自觉规范停车
共创城市良好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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