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制度精编版
1、总则
1.1、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2、员工管理
2.1、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2.2、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2.3、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通知。加班时间由生产经理安排或由车间申请,生产部经理审核批准。
2.4、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
2.5、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能离开。
2.8、工作时间内,车间主管、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管申请、佩带离岗证方能离岗。
2.9、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2.10、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2.11、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2.12、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聊天、听Mp3、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
2.13、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仪器,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2.14、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手镯、戒指、物品,不得留长指甲。员工工作期间手机必须关闭电源。
2.15、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
2.16、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2.17、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2.18、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3、生产管理
3.1、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3.2、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3.3、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3.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3.5、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3.6、员工所使用的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由仓库配送到现场,不得私自拿取物料。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3.7、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3.8、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3.9、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3.10、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按规定处理。
3.11、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3.12、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3.13、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3.14、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
3.15、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质量管理
4.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和《程序文件》中关于“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4.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和相关的作业指导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4.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4.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4.5、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5、工艺管理
5.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5.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5.3、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5.4、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5.5、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配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技术中心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5.6、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5.7、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在用工装应保持完好。
5.8、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6、定置管理
6.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6.2、及时运转、勤检查、勤转序、勤清理、标志变化,应立即转序,不拖不积,稳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6.3、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6.4、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6.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6.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7、设备管理
7.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7.2、严格执行《设施及环境控制程序》,认真执行设备保养计划,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7.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7.4、设备卡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7.5、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7.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24小时内,重大事故30分钟内报生产部经理或公司领导。
7.7、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7.8、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机、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7.9、设备运行中,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不离岗(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7.10、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7.11、保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7.12、现场严禁踩、踏、敲、打机器设备。
7.13、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8、工具管理
8.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8.2、各种工具、量具、工装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8.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8.4、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8.5、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9、计量管理
9.1、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9.2、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情况,必须及时送技术中心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9.3、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9.4、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中心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9.5、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9.6、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9.7、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赔偿或予以罚款。
9.8、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中心审核。
9.9、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10、能源管理
10.1、积极履行节能职责,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10.2、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杜绝空车运行。
10.3、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10.4、下班前应检查关闭水、电、气、设备等。
11、文明生产
11.1、车间清洁整齐,各图表美观大方,设计合理,填写及时,准确清晰,原始记录、台帐、生产小票齐全、完整、按规定填写。
11.2、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工装、工具、卫生、安全等。
11.3、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下班前应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11.4、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11.5、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11.6、必须对作业责任区域内卫生负责,及时对区域内设备、地面及其它生产用品进行清理卫生。
11.7、现场必须经常清理、整顿、保持地面无积水、污物和油污
11.8、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冒、滴、漏。
11.9、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11.10、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11.11、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
11.12、员工责任区内物品必须按定置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1.13、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相关记录没填写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11.14、生产作业过程中计划内不用的原物料应及时清理整顿,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保管。
11.15、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废品、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清除。
11.16、车间内设备、管道、墙壁不允许随意贴胶带。
11.17、超出时间效期的公告、通告、标语应及时清理。
12、安全生产
12.1、车间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贯彻“安全 、预防为主”的思想。
12.2、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12.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 ”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12.4、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12.5、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
12.6、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文件。
12.7、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12.8、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无紧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12.9、学徒工、实习生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12.10、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12.11、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12.12、重点设备,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12.13、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12.14、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路线。
12.15、消防栓1米以内不得摆放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12.16、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报基地消防委员会批准。
12.17、工作时员工应时刻注意防止撞伤、压伤、扎伤、烫伤等 。
12.18、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倒。
12.19、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
12.20、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13、员工考核
13.1、对公司员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促进奖优罚劣,,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13.2、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考核、分配公开、公正。
13.3、车间员工由车间主管考核生产部经理审核,车间主管由生产部经理考核,考核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13.4、考核内容包括:
13.4.1、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13.4.2、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
13.4.3、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13.4.4、工作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
13.4.5、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14、照明管理:
14.1.职责:
14.1.1.电工负责照明灯、灭蚊灯、应急灯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
14.1.2.工段长功班组长根据生产需要或天气变化,开关车间内照明灯、灭蚊灯。
14.2.每天车间照明灯、灭蚊灯开关时间规定:
开灯时间:冬季18:00夏季19:00
关灯时间:冬季7:00夏季6:00
14.3.工作程序:
14.3.1.更衣室、库房、电工值班房照明做到人走灯灭,不能长期开明灯。
14.3.2.如遇天气变化及车间内明暗变化等情况,各车间工段长或班组长可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开灯。
14.3.3.无关人员不准随意开关车间照明灯、灭蚊灯。
14.3.4.没有员工操作的区域,少开或不开启照明灯。
14.3.5.发现灯不亮或忽明忽暗等情况,机台班长/组长需及时向电工报告进行维修或更换。
14.3.6.电工做好所有灯具的周期维护检查工作,确保灯具和开关%完好,每个照明灯开关尽量减少控制灯管的数量。
14.4.检查与考核:
14.4.1.工段长/班组长要按规定时间关开车间照明灯、灭蚊灯,否则计入考核。
14.4.2.更衣室、电工房、库房、办公室、检验室由保卫人员负责检查,发现人走没关灯,开长明灯的现象,每次都记入考核。
14.4.3.电工接到维修通知后,应及时抢修,因维修不及时而影响生产的责任,由电工承担,因配件久缺,不能将电器修好而影响生产的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4.4.4.生产部负责不定期检查,监督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14.5.照明亮度
14.5.1.生产车间照明应该有足够的亮度,以保证操作人员不因照明问题而影响操作及人身和设备安全。
14.5.2.对不周的场所使用不同的亮度或灯具,以便节约能源。
14.6.废弃物处理与记录
14.6.1.电工检修维护时产生的废灯管、废灯泡等危险废弃物要有记录,并集中收集存放在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理
14.6.2.电工要定期检查照明灯的情况,详细而准确的记录检查内容。
14、附则
14.1、本制度由质量部体系专员编制,行*部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14.2、本制度自年4月5日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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