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安全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公开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1号)、《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京*办发〔〕17号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北京城市安全发展能力,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北京市劳保所开展北京城市安全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现将研究成果对外公开发布。

一、评价指标体系创建目的

北京市委、市*府始终高度重视城市安全发展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举措,首都城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大量涌现,城市运行系统日益复杂,安全风险不断增大,城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号)和《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京*办发〔〕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北京城市安全发展“三步走”的建设目标,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研究制定北京城市安全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的创建紧密结合了“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在抓住“大应急”格局下,融合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领域改革创新成果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风险评估、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公共安全体系,增强社会化服务支撑和科技文化支撑,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评价指标体系首次科学、系统地规范全市安全发展指标内容、标准和渠道。以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建立全市16个区安全发展创建效果评价长效工作机制,动态通报各区安全发展状况,定期形成发布北京安全发展指数,为城市安全发展树立一套“数字化的标杆和参照系”。城市安全发展创建效果评估工作是掌握全市安全发展工作状况、监测安全发展趋势、评价安全发展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其结果能够为市*府制定安全发展工作计划、*策研究和科学决策的提供决策支撑。

二、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结合现阶段全市安全发展工作部署,按照统计学“可感知、可比较、可操作”的总体要求,北京城市安全发展评价指标设计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引导性原则

北京市城市安全发展指标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各级部门、各级*府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北京安全发展水平。评价的目的不单纯是为了评出名次和优劣,更是为了引导和鼓励各级部门、各级*府在安全发展的工作任务和未来的工作方向。通过指标引导,使得全市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显著提升安全文明程度,形成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2.系统优化原则

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范围庞大,内容丰富。指标体系架构形式应符合系统优化原则,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城市安全发展的实际状况。一方面指标体系必须层次结构合理,协调统一,所选择的指标要能涵盖被评价目标的各个影响因素,能为评价体系提供必要的数据。另一方面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各个方面应相辅相成,指标关系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在选取指标时同层次指标之间尽可能界限分明,避免存在若干组、若干层次的指标体系相互有内在联系。

3.实用性原则

实用性原则指评价指标是客观的、满足需要的、可操作的。对于安全发展工作的评价应是客观可考量的,尽量避免评价员的主观判断影响,才能更好的保障整个评价过程的客观性。对于评价指标所需的数据要易于采集,无论是定性评价指标还是定量评价指标,其信息渠道必须可靠且可以获取。评价数据要标准化、规范化。

4.可持续发展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部分指标内容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稳定,这样可以比较和分析城市安全发展建设的过程并预测其发展态势。但北京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又是一个可持续的过程,所以设计指标体系应考虑系统的动态变化,随着未来*策和工作部署的变化,指标体系要与时俱进,随之进行动态调整,适应时代发展。

三、评价指标体系创建主要特点

北京城市安全发展评价指标是从城市安全发展创建任务和工作数据中提炼筛选,能够全面反映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指证性指标。评价指标体系创建的主要特点:

1.国家评价指标全覆盖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课题组认真研究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版)》(以下简称《国家评价细则》)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分标准(版)》,查询了多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考虑16个区安全发展创建常态化评价工作与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同步开展,给基层减负,不额外增加各区的工作,对《国家评价细则》采取全覆盖,对内容进行细化分类。

2.北京工作特色有突出

北京工作特色有突出紧扣首都特色、突出首善标准是评价指标体系的一大重要特点。北京的安全发展工作一直坚持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高要求落实。北京《实施意见》创新性提出了“三四二”框架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顶层设计,确定了十个方面19项任务和十大重点建设工作,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年》、《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等重要工作任务,在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区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将一些北京安全发展特色工作纳入到指标体系中,促进这些工作更好的落实推广。

3.评价内容实施能落地

为了评价工作科学、客观的开展实施,制定了北京城市安全发展评价细则,详细阐述了每一项评价指标的内容、说明、评价标准、评价方式、指标来源,使得每一项评价指标都有据可循。尤其充分考虑北京各区作为直辖市的行*区参加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的特殊性,很多评价内容涉及到市区两级管理的复杂情况,对评价内容的来源进行细化分解,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四、评价指标设置情况

北京城市安全发展评价指标包括一级指标项10个,二级指标项30个,三级指标项89个,共计分。评价指标分为基础项、引导项、鼓励项和扣分项。其中基础项指标78个,共分,对应于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指标;引导项11个,共10分,对应于北京特色的安全发展任务。鼓励项5分,主要针对在城市安全管理体制、制度、机制、方式创新、科技创新、示范社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良好效果。扣分项主要针对发生城市安全工作不利的,发生重大级以上事故灾难或其他突发事件。评价指标的主要内容包括:

1.源头治理(8分)。完善城市总体类规划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内容,编制修订各类专项规划。加快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推动高危行业企业转型和有序退出。

其中,城市安全规划4分,包括:规划制定和建设项目安全评估论证;产业改造升级4分,包括:城市禁止类产业目录、高危行业搬迁改造、新建危化企业入园。

2.基础提升(9+1分)。严格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加强城市交通、消防安全、穿越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其中,市*安全设施2+1分,包括:综合管廊建设、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网络建设;消防安全设施3分,包括:消防栓完好率、消防站布局、消防通信设施完好率、消防站装备达标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2分,包括:主道路分隔设施设置、限高、限重标志设置、校区交通安全设施;防洪排涝安全设施2分。

3.精细监管(11分)。加强“三城一区”建设和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理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规范监督执法。

其中,城市安全责任体系4分,包括:城市各级*委和*府的城市安全领导责任、各部门城市安全监管责任;城市安全监管执法3分,包括:信息化执法率、执法检查处罚率、监管人员和装备配备;典型事故教训吸取3分,包括:针对典型事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公开;城市安全公众参与机制1分。

4.标准办法(1+1分)。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业病防治、供热管理、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使用管理等立法工作,逐步形成完善的城市安全法规规章体系。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技术标准,到年底前完成89项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其中,城市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办法1分;百项地标落地工程1分。

5.预防双控体系(31+4分)。完善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深入推进城市安全隐患治理行动,持续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编制工作。

其中,安全风险评估4+1分,包括: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风险联防联控机制、风险责任清单、安全风险动态更新率和审核覆盖率;隐患排查治理+2分,包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隐患信息系统应用覆盖率和使用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26+1分,包括:标准化企业创建、危化企业、油气长输管道、渣土受纳场运行、人员密集场所、重大活动、高层建筑、九小场所、城市交通和城市生命线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风险防控。

6.防灾减灾6分。建立健全灾害监测预警评估机制,重点对气象、地震、洪涝、地质、森林等自然灾害以及城市运行领域进行安全监测。开展积水点易涝区治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其中,气象洪涝灾害防控3分,包括:水文监测、气象监测、积水易涝点治理和雷电防护装置设置;地震地质灾害防控3分,包括:城市活动断层探测、老旧房屋加固、医院抗震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和隐患标识设置。

7.应急救援(14+2分)。完善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协同预警和响应处置、综合灾害协同应对等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推进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化运行。做好水、电、油、气等生命线战略资源应急储备的安全保障,建立重大活动常态化运行应急服务保障机制。

其中,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2分,包括: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数据共享;应用信息报送和协同响应1分,包括:信息报送制度、协同响应机制;应急预案体系1+1分:包括:预案体系建设、应急能力评估、重大风险预案编制;应急救援队伍8分,包括:综合性消防队伍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和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物资建设1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1分、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1分。

8.社会化服务(3+1分)。加强安全技术服务力量,培育多元化社会服务主体。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其中,城市安全专业技术服务1+1分、城市安全领域失信惩戒1分、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1分。

9.科技文化(13+1分)。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安全发展,研发推广先进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搭建科技成果推广平台,推动成果转化应用与产业化。

其中,城市安全科技创新4分,包括:科技创新、先进安全技术推广、落后生产工艺淘汰;城市安全文化创建9+1分。

10.城市安全状况4分。

包括:工矿商贸亿元GDP死亡率、交通安全万车死亡率、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各占1分。

附件:北京市城市安全发展评价细则(试行).docx(附件下载请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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