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规范停车请勿占用盲道

                            

当你眼前一片黑暗

只能靠一根拐杖摸索

用脚感受盲道的纹路前行

这时突然一辆车挡住了你的路

你还会觉得盲道可以停车吗?

占用盲道

不但给盲人造成了不便

更是交通违法行为

还影响了城市的形象...

请各位驾驶人

不要把盲道变成你的停车位

不能停车的地方不只是盲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

停车请停入停车位内

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请按规定停放

让盲道不再是“忙道”

让大家的出行更顺畅便捷

社会更有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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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文明交通

规范停车请勿占用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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