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将消防工作纳入城市居住区规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印发《阿克苏地区城市居住区规划管理技术导致(版)》,以下简称《导则》。《导则》中明确规定将消防站、消火栓、消防水鹤、社区微型消防站、消防车道、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独立烟感报警器推广、生命通道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内容纳入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实施。

据了解,为建立地区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阿克苏地区专门成立了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尼牙孜·阿西木为主任,各县(市)人民*府、各委办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导则编纂委员会。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地委、行署统一部署要求,超前谋划,高位设计,精心组织,多次请示汇报、并邀请地区相关领导走访调研消防工作,提请规划委员会将消防工作纳入《导则》重要内容,多次论证评议、会议研究,得到规划委员会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审批通过。

《导则》主要内容是,整合、细化居住区用地、建筑、绿化等相关控制指标;提出城市旧区改建、新旧小区融合规划的要求;优化和细化居住区内的教育、医疗、养老、文体、环卫、消防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具体选址、建设要求、规模、服务半径等控制指标和设置规定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导则》明确,消防站建设要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保护半径不宜大于2平方千米,或2个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内应设置一座二级以上消防站;消防栓设置应根据《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市*消火栓应沿街、道路靠近十字路口设置,间距不应超过m,保护半径不应超过m。道路红线宽度超过60m的,宜在道路两侧设置消火栓,且距路边不应超过2米,距建(构)筑物不宜小于5米,公共消火栓的安装应当规格统一,符合防冻、防压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永久性固定标识。消防水鹤设置应根据《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消防水鹤必须安装在管径不小于mm、压力不低于0.1MPa市*给水管网干管上,保护半径不应大于m。

《导则》还规定,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大于米,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地;对于高层建筑,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5米×15米;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回车场地不宜小于18米×18米;居住区停车场、绿地规划,严禁影响、占用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作业场地;对既有居住区更新改造老旧电气线路时,应大力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和集中充电,推广安装使用独立烟感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等;在新旧小区整合规划中,统筹考虑消防设施共用,提升老旧小区火灾防范等级;规划核实内容必项包括避难场所、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等配套设施建设。

阿克苏地区将消防工作纳入《导则》并印发实施,充分体现了阿克苏地委、行署以及各级领导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推动地区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善顶层制度设计和长远规划,为各项消防工作的有力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策支撑。

(胡潇潇汪渝)(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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