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高量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是一个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的成果反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则是中央文明办对新时代文明城市建设的更高层次要求,是全国文明城市的一次全新升级,旨在打造更具影响力、辐射力、引领力的“文明高峰”。如何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以下几点举措值得大家思考。

  美化“面子”,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坚持“系统性”整改提升,聚焦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老旧小区等区域,持续完善路面坑洼、人行道地砖松动破损、线缆乱拉乱设等基础设施,排查公共卫生间脏乱差、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真正让城市靓起来。坚持“针对性”对标补短,加速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完善市场内消防栓、卫生间、停车位等硬件设施,制定农贸市场规范管理条例,有力有效规范商户文明经营,真正让城市净起来。坚持“长效性”抓好创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城市建设,在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公园广场设计制作一批有地域特色的景观小品、公益广告,分区分块定期清除小广告、“牛皮癣”,真正让城市美起来。

  充实“里子”,大力提高公民素质。着力规范文明交通,联合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持续开展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不挂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问题整治;规范建设地面、地下停车场,合理制定收费管理标准,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停车好习惯。着力拓展文明实践,精心选拔培养一批品质好、素质高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队伍,全域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文明实践活动,营造“人人都是文明志愿者”的良好氛围。着力创新工作形式,充分发挥网络和媒体监督作用,广泛开展“随手拍”活动,合理曝光市民不文明行为,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塑造文明新风尚。

  筑牢“底子”,全域构筑创建格局。要持续完善体制机制,围绕多部门联动制度化、规范化下功夫,确保既分工明确又协调配合,保障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要狠抓细节大力整改整治,根据文明城市建设体系各项指标,全方位扩展文明创建触角延伸到城郊、到农村,全面聚焦环境秩序整治,常督常改、常备不懈,锻造长效常新硬实力。要坚持文明创建常态长效,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结对共建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经常性开展入户宣传和民情调研,引导市民群众人人参与,共同维护、共建共享自己的文明城市。

来源/作者:余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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