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停车上下人曝光你应该这样停澎湃
还记得6月初推出的
济南“规范停行”交通规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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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图有惊喜)
针对市区随意停车上下客的不文明乱象
蜀黍展开了一系列的“抓捕”行动
看看你有没有上镜~
(后附表扬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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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停车上下客
影响车辆通行
地点:泉城路青龙桥路口
时间:.6.1
把车直接堵在路上,公交车、私家车都要绕着走!
地点:泉城路青龙桥路口
时间:.6.1
(白车)
亲们是在扎堆挤油油
让后面的车无处可走吗???
泉城路本就客流量较大,
你们的停车更会加重道路的拥堵。
随意停车上下客曝光
严禁临时停车的地方
地点:马鞍山文化市场
时间:.6.9
①骑压斑马线
②侵占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
地点:北园大街济洛路
时间:.6.9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机动车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
地点:玉函路七里山西口
时间:.6.10
①公交站“30米原则“忘干净了
②这个地方不能停车上下客!
这些地方严禁临时停车
一定要知道!
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严禁临时停车的情形如下:
(一)网状线: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
(二)30米原则: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三)50米原则: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四)特殊路段: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看完了反(cuo)面(wu)案例
我们再欣(biao)赏(yang)一下这些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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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停即走“点位道路
市区规范停行
地点:经十路燕子山西路
时间:.6.14
车牌:鲁AT
规定地点停车载客,即停即走
出租车师傅,给你点个赞~
地点:经十建设路
时间:.6.2
车牌:鲁AJ
这位小白车司机
请接收蜀黍的赞~
地点:山大路和平路
时间:.6.1
车牌:鲁AGR
①不影响正常行车道车辆
②留有足够的空隙不影响进出口主路的车辆
点个赞~
如何停车不会被抓拍?
被抓拍后会面临什么处罚?
小编在这里给大家统一答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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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路边下人即停即走也不允许?
A:
应该在已经设置“即停即走”临时停车点位停车,在未设有“即停即走”点位的路口、路段,应该按照“主次路口,次路右转”原则停车。(见下文)
Q:
市区哪些位置有“即停即走”标志?
A:
经十路、泺源大街、城市快速路、经七路。
Q:
被抓拍会进行处罚吗?
A:
“规则”试运行期间仅宣传警示引导,不处罚。
Q:
“规则”的试运行时间?
A:
本次发布的规则目的在于倡导驾驶人文明行车,只作为文明行车规范,让驾驶人养成长期的文明驾驶习惯。
市区“规范停行”文明交通规则
明确规定了如何临时停车
还不知道的老师er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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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规范停行”文明交通规则
适用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
※已设有“即停即走”点位的道路
①经十路沿线路口的出口展宽处
②经七路、泺源大街沿线主辅道绿化带出入口的闲置空间处
③城市快速路匝道合流、分流导流岛区域设置的“应急停车位”(用于车辆抛锚、应急车辆临时停放)以及城市快速路部分路段的展宽处导流线位置。
※未设有“即停即走”点位的路口、路段路口:①主次路口——次路右转停:
遇主次干道交叉路口需上下乘客时,应右转进入次干道后,即停即走上下乘客。
②次支路口——支路右转停:
遇次干道与支路交叉路口需上下乘客时,应右转进入支路后,即停即走上下乘客。
(上述即停即走位置,禁止临时停车的点位除外)
路段:
可选择路段上的单位门口、街巷路口等出入口的主辅道绿化带闲置空间处,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进出通行的情况下,即停即走、上下乘客。
文明创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城市的进步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
文明城市的提升永远在路上。
蜀黍会继续对
随意停车上下客进行抓拍曝光。
希望不会看到你
表扬名单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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