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只会扣点分事实往往比你想的要严重

违章停车在我们的生活日常中是一件相当常见的事情,对于私家车主来说,违章停车可能是某时无奈之下的选择,也可能是不了解相应路段情况的一种无心之举。但更多时候违章停车其实是一种对交通法规的漠视,因为它在我们主观的印象中对社会的危害并不算大,相应的处罚力度也是交通肇事罪里最轻的那一种。可这样想的朋友恰恰忽略了一些相应的法律条文,最终导致了意料之外的后果。这些相关规定是什么?会如何处罚?本期内容即将为您揭晓答案:

违章停车的认定标准及派生罪责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凡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就是违规停车。

在此基础上,《消防法》第四十七条还有个特殊规定: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而违反此条规定将会被追诉法律责任!

违停的判罚机制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而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此外,如果占用或堵塞了消防通道的将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而相应的处罚也包括驶离消防车通道,罚抄法律法规、保证再也不占用消防通道、拍照发朋友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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