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设计师消防200问

石峥嵘:不知不觉,我们做到了问,针对大家反馈意见,我们对前面的个别题目进行了调整,汇总发布如下:

本文为“给排水设计师-消防问题集锦(1-问)”的延续:

问题:首层商铺,二层公寓,三至十五层为住宅,建筑高度为54m的独栋建筑,首层占地面积m,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是多少?

回答:本示例争议较大,存在两个方案:

方案一: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2h,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3h。

解析:本示例为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依《建规》5.4.10-3条文解释,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可以按住宅与公共建筑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考虑;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设置、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需要根据建筑总高度和《建规》5.1.1条的建筑分类考虑。综上,查《消水规》表3.6.2,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2h,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3h。

方案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均为3h。

解析:本示例为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且存在二种及以上公共功能的建筑,定性为高层综合楼,查《消水规》表3.6.2,室内外火灾延续时间为3h。

本文观点:版《建规》实施以后,综合楼概念已不复存在,依建筑防火基本处置原则(《建规》5.4.10),方案一可行,但也有观点要求采用方案二。

问题:建筑高度为99m的公共建筑,湿式报警阀可以均设置于地下室吗?《喷规》8.0.1条要求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而《消水规》6.2.1-3条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工作压力大于1.6MPa或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MPa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此两处条款冲突,如何执行?

回答:两处条款是有矛盾,宜考虑《喷规》要求,湿式报警阀不全部设置于地下室。

解析:《喷规》8.0.1条要求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确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对于工作压力为1.6MPa的湿式报警阀组,理应可以在不超过1.6MPa的压力下工作,只需保证水平方向配水管的压力满足不大于1.2MPa即可。但这种设置方式有违《喷规》8.0.1要求,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湿式报警阀后的工作压力不大于1.2MPa。

问题:开向中庭回廊的店铺可以借用回廊内的消火栓吗?比如有些小铺子只对回廊开门,貌似只能借用回廊的消火栓啊。

回答:

1、应酌回廊与店铺之间的防火分隔措施确定,当回廊与店铺之间设置防火卷帘时,火灾时卷帘下放,店铺和回廊完全隔离,不可能彼此借用消火栓;当回廊与店铺之间设置防火门时,如借用消火栓扑救,敞开的防火门将破坏防火分隔,有导致店铺烟火蔓延至回廊的风险,因此仍不宜借用消火栓。当中庭回廊与店铺之间设置防火分隔水幕时,可以互相借用消火栓。

2、这种做法有违建筑防火安全疏散原则,原则上,店铺必须通过背向走道疏散,不能通过回廊疏散,回廊也不能通过店铺疏散,应通过与回廊相连的疏散走道疏散。

解析:相关原则,参专题:

消火栓跨防火分区使用-设置规则及要求

中庭(回廊)-消防争议,疑难杂症NO.1

问题:现在不允许使用气溶胶灭火装置了吗?

回答:气溶胶具有二次危害(高温、腐蚀性等),且没有列入消防产品的自愿性认证目录,不建议使用,确有需求,应遵行《建规》要求,仅可用于“建筑内只有少数面积较小的场所内的设备需要保护时”的情形。

解析:参考专题:取消3C认证的气溶胶灭火装置,将何去何从?

问题:对于同一栋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可以不同吗?

回答:可以。

解析:室外消火栓系统主要供消防车使用,室内消火栓系统属于建筑内部消防设施,二者的火灾延续时间可以不同。

问题:公寓可以分住宅型与酒店型,如一层商铺符合商业服务网点要求,二层为住宅型公寓,一层是否可以按商业服务网点设置消防设施?

回答:不可以。

解析:依《建规》2.1.4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本示例商铺设于公寓首层,公寓建筑的防火设计按公共建筑考虑,设置于公寓底层的商铺不可以认定为商业服务网点。

问题:《消水规》表3.5.2中没有提及的餐厅、食堂、网吧、幼儿园、老年照料设施、培训中心等单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如何选取?

回答:参照火灾性质和人员密度相近的建筑选取。例如餐厅、食堂、网吧等娱乐场所可参考商店建筑选取;幼儿园、老年照料设施、培训中心等可酌实质情况,参考办公楼、教学楼、宿舍等其他建筑选取。

解析:很多人容易疏忽人员密度相近的原则,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选取相近建筑时,同样必须是人员密集场所。注:何谓人员密集场所,参专题:区别及概念: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问题:下图为09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消防水泵吸水管路的布置方式,因吸水管中心线标高相同,造成个别吸水管局部抬高,形成气囊,可否在抬高处设置自动排气阀?

回答:不可以设置自动排气阀。水泵吸气管路为负压段,自动排气阀无法将管路内空气排出,可能反将空气带入吸水管内。

解析:本示例方案吸水管交叉,容易形成气囊,或者需要提高部分水泵的最低有效水位才能解决问题,造成浪费,不宜采用。

有关消防水泵吸水管路要求,参专题:消防水泵-吸水管路设置要求。

问题:下图为09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消防水泵吸水管路布置方式之一,是否合理?

回答:本方案不太合理,当一格水池检修时,消防水泵不再具备一用一备功能。

解析:有关消防水泵吸水管路要求,参专题:消防水泵-吸水管路设置要求。

问题:怎样确定修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危险等级?有资料要求按中危险II级考虑,合适吗?

回答:《喷规》附录A的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分类中,未包含修车库,需依据修车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参照甲、乙类工厂或仓库场所处置,修车库不能按中危险II级考虑。

依《车火规》5.1.4条文解释,甲乙类危险物品运输车的修车库,参照乙类危险品库房规定防火分区面积;5.1.5条文解释,修车库是类似厂房的建筑,由于其工艺上使用有机溶剂,如汽油等清洗和喷漆工段,火灾危险性可按甲类危险性对待。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段已进行完全分隔的修车库,可参照乙类厂房的防火分区面积。综上,查《喷规》附录A,甲乙类危险物品运输车的修车库可按仓库危险级II级考虑;视为甲类厂房的修车库按严重危险级II级考虑,视为乙类厂房的修车库,危险性较大工段按严重危险级II考虑,危险性较小部分可按严重危险I级考虑。

参考专题:汽车库.修车库-危险等级误区!自动喷水灭火器-设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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