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用消火栓救命水小心被罚款5000元
华声在线3月23日讯消防用水被盗用,成了施工用水、饭店用水……3月23日,长沙市供水行*执法综合办公室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执法专项行动,针对私启消火栓、偷盗用水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查处。上午,三湘都市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长沙市雨花区圭塘香樟东路中南家园。该小区内一处消火栓的接口处接了一根水管,长约30米,绵延在地面。经查实,该水管是附近一施工工地私自接上的。“该施工单位的行为已经是违法了。”长沙市供水行*执法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胡大为表示,根据《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灭火救援和消防训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消火栓。“单位和个人擅自启用消火栓,不仅损坏接口,万一发生火灾,还将会影响消火栓的正常使用。”“由于附近只有居民用水,施工用水不便,就想图个方便,便接了消火栓的水。”施工工地负责人石先生表示,会立即停止盗用消防栓的行为,也会督促作业者,规范作业。胡大为告诉记者,“若能确定盗用水量,将对其处以盗用水量水费的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若盗用水量无法计量,则对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记者了解到,当天上午,本次专项行动发现并查处4起偷(盗)用水行为。执法人员也提醒市民,若发现供水用水违法违规的情况,可拨打-进行举报;也可发送举报信息至邮箱csgsx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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